国家颁布的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》,对变压器功率因数超过和未达要求的用户进行奖励或处罚。在供电公司电费通用机打发票上,奖励或处罚是用“力调费”形式表现出来的。“力调费 -xxx元”表示奖励金额、“力调费 xxx元”表示被处罚金额。
南京某大厦有两台800KVA变压器,长时间处于轻载运行,特别是夜间负载接近于零,配电又是采用高供低计的计费方式。因无功补偿设备陈旧,已无补偿作用,2012全年被扣力调费近11.9万元(2012年实际电费近85万元)占总电费14%,平均每月被扣力调费约一万元。至2013年情况更为严重,2013年3月功率因数分别仅为47%和57%,全月共计交电费60547元,其中被罚金额高达13953元。2013年3月,大厦领导决定对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进行改造,改造后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,2013年5月大厦电费发票显示,两台变压器功率因数均达95%以上,多年来首获供电公司最高奖励(月电费X1.1%)。
